据长沙晚报6月26日报道 昨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剑连发两道院长令,对一批欠债单位和个人公开曝光,并严禁其进行高消费和从事开办公司、为他人担保等5类行为。
据悉,此次被曝光的欠债者中,欠债金额最大的是株洲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株洲市天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两被执行人共欠债450万元。此外,株洲市中立实业有限公司的欠债也高达215.4万元。欠债时间最长的个人名叫周果明,其欠债90万元,时间长达11年,是一笔跨世纪债务。
根据院长令,这些欠债单位和个人必须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未履行期间,不得用公款在高档宾馆、酒店、歌舞厅、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消费或请他人消费;不得购置机动车、长期包租出租车;法定代表人及其他职员不得出境、不得在本单位报销乘坐火车卧铺、飞机、客轮四等以上舱位的费用;不得发放除基本工资、基本保障、补助以外的奖金;不得在财务显示有用于高档办公用品、高额礼品购置以及不能说明合理用途的大额办公、招待费支出等其他高消费行为。株洲市中院表示,对于违反这些规定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将依法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该市中院希望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发现欠债者有违反院长令的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0733—8109166,该院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并给予适当奖励。
欠款单位 欠款个人 欠款金额
株洲县白关炉料厂(法定代表人何东宁) 130万元
株洲市中立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武) 215.4万元
株洲南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洋华) 1.8万元
株洲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建军)
株洲市天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邓成铭 ) 450万元
醴陵市丁家坊村委会(法定代表人张海军) 11.5万元
醴陵市西山街道办事处书院社区居民委员会 15万元
周果明 90万元
张四海 30万元
何成 2.5万元
董战东 16.3万元
邓江林 42.8万元
曹加富 45万元
刘再明 70万元
刘建国 14.9万元 (编辑 李兰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