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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乡:交警队买车,保险公司预支?
  湖南频道 ( 2008-03-27 08:42:36 ) 作者: 许煜 罗玲 稿件来源: 三湘都市报

    据三湘都市报3月26日报道 近日,本报新闻热线接到读者举报称,湘乡市交警大队(以下简称:湘乡交警)提出以提高代办手续费和提前支付手续费的方法,要求在湘乡设有出单点的中国人警)提出以提高代办手续费和提前支付手续费的方法,要求在湘乡设有出单点的中国人保、平安保险、太平洋保险、大地保险以及中华联合等5家保险公司出资40万元,用于购买5台警务用车。

    3月26日上午,湘乡市部分保险公司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确有其事。

  【读者举报】交警队买车,保险公司预支

    “我们这里的交警队要保险公司出40万给他们买5台警车,这是不是变相的索拿卡要?”3月25日上午,记者接到读者报料称,今年3月初,湘乡交警召集该市部分保险公司负责人开会,要求到会的5家保险公司采取代办手续费和提前支付手续费的方法,出资40万用于置换该警队的警务用车。

    此外,该报料人还告诉记者,湘乡市还存在摩托车年审时只认可由交警队保险窗口办理的交强险这一现象,他担心,如果A保险公司向交警队交钱后,自己在B公司购买的交强险能否顺利通过年审。

  【保险人士】赞助费正名为风险抵押金

    “我们确实参加过交警队召开的协调会,而内容也确实涉及到要我们出钱给他们买车。”3月26日上午,某保险公司湘乡分公司要求匿名的职员向记者证实:今年3月初、3月12日以及25日,湘乡交警曾3次召集保险公司负责人开会,要求公司出钱购买警车。

    针对上述说法,记者随后对其余多家保险公司一一采访,均得到应证。相关要求匿名的保险人士告诉记者,最近进展是:3月25日召开的第三次协调会,包括前述5家公司,以及阳光保险、国寿财险在内的7家保险公司负责人参加,湘乡交警将“赞助费”已经正名为“风险抵押金”,分为5股,每股8万元,单一机构可以购买多股,所有费用必须在2008年3月28日下午4点之前全部交付。

    【行业协会】代理手续费25%,严重违规!

    “去年湘乡市的摩托车和农用车交强险保费总额约在160万左右,如果按照40万来计代理手续费的话,那么这笔手续费则达到了25%,而中国保监会的规定仅为4%。”3月26日上午,湘潭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张志安告诉记者,“这样一来,就大大的违反了中国保监会的规定,属于严重违规!”“手续费只能是由保险机构向具备保险代理资格的机构支付,而湘乡交警并不具备该资质。”张志安同时表示,提前支付手续费本身就是违反中国保监会的规定。

    据记者了解,为此,湘潭保险行业协会已经在3月13日下发文件,要求各公司严格遵守交强险手续费不得超过4%的规定,严禁提前和高额支付手续费,违反规定的将按支付(预付)费用的2倍进行自律处罚。

  【交警大队】保险公司主动要给我们买的

    虽然读者举报的情况得到了湘乡市大多数保险公司和湘潭保险行业协会的认可,但在湘乡市交警大队,上述举报却遭到该队一名蒋姓负责人的否认。“我们在今年3月就开始酝酿规范湘乡市的车险市场,其中的一个具体做法就是设立一个专门的摩托车、农用车交强险窗口,与交警队脱钩经营。”3月26日下午,湘乡市交警大队蒋姓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该市中小保险公司比较多,为了保证有序竞争,他们就要求各保险公司自己拿一个方案。“交警队要保险公司买车是不可能的。”该负责人在电话中反问记者,车是保险公司主动要给我们买的,但还没有得到我们认同。而当初要求保险公司提方案的前提就是:方案是守法的;上级公司级公司认同。

    而关于交警队在给摩托车办理年审手续时不认可车主在其他窗口办理的交强险一说,该负责人则直接表示,“不可能!”

  【监管部门】不干涉赞助,严查资金来源

    “是否赞助,各保险公司总公司都有相关的规定,中支机构不具备这个权限。”3月26日下午,湖南保监局产险处曾静处长表示,他们不会干涉保险公司的赞助行为,但是他们将严格调查资金的来源。

    曾静处长表示,如果资金涉及到手续费,那么他们将严格调查保险公司的费用支付对象是否具备保险代理资格,同时支付比例是否在4%的规定范围之内。

    与此同时,曾静明确表示,“按照中国保监会的规定,保险代理手续费是肯定不能够提前支付的。”(编辑 李兰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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