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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电力女工挪用电费“买码”被判12年
  湖南频道 ( 2006-09-10 10:14:41 ) 作者: 李振华 陶剑 稿件来源: 红网


    9月7日,湖南省桃源县电力局年仅28岁的女职工吴阳文因犯挪用公款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经审理查明,2004年7月至2005年9月,时任桃源县电力局陬市供电所收款员的吴阳文,利用职务便利将收取的电费用于购买“地下六合彩”,尔后将下月初收取的电费填补亏空
财迷心窍的吴阳文,年龄虽然不大,但是出手大方,买码时一出手就是成千上万元,梦想按照“1:40”的比例发财,但每次都输。

    至2005年8月底,吴已挪用电费近60万元。为了将挪用的公款赢回来,同年9月初,她再次挪用公款35万元买码未中,平均每天挪用电费达7万元。9月7日,县电力局进行人事调查,通知吴阳文三天内办理移交手续后到机关上班。9月9日,没钱办理移交手续的她决定挪用5万元赌最后一次。9月10日晚,屡赌屡输,被“六合彩”套去97万元的吴阳文带着身上仅有的2000元现金潜逃。9月14日,桃源县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人员在广东珠海某公司将吴阳文抓获归案,但涉案赃款已无法追回。


(编辑:红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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