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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从6月30日起执行机动车排放国Ⅲ标准
  湖南频道 ( 2008-03-27 10:27:04 ) 作者: 彭玮蔚 杨媛 稿件来源: 长沙晚报

    “无环保标志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了解到,长沙将从6月30日起开始执行简易工况法(一种尾气检测方法)和新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即国Ⅲ标准)。据悉,长沙将推行新的环保标志分类管理标志相关规定,并新增3~5条尾气检测线,实行车辆年检的“环保前置”。

  气将成长沙第一大气污染源

    “随着长沙烟控达标区建设的顺利完成、市区‘煤改气、油改气’工作的大力推进、重要大气污染源的外迁,市区大气污染已从煤烟型向混合型转变。”市环保局局长黎建告诉记者,“机动车排气污染将成为长沙第一大气污染源。”

    近年来,长沙机动车保有量呈快速增长趋势。2007年,长沙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60万辆,其中市区机动车保有量超过30万辆,并以年超10%的速度增加。据对主要来自机动车排气污染的Nox(氮氧化物)的统计:2006年全市NOx年均值为0.039mg/Nm3,2007年为0.041mg/Nm3,同比上升5.1%。同时,机动车排放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分别占空气中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排放总量的80%、70%。

   城区新增3~5条尾气检测线

    目前,长沙市有天心区井湾子、芙蓉区万家丽胜安、开福区捞刀河、岳麓区望城坡、长沙县星沙帮田等6个检测站。去年1至12月,市环保局所辖的井湾子、万家丽、捞刀河三个站共检测机动车28731台次,执行的为国Ⅱ老标准,合格率为95.2%。

    今年,长沙将新增3~5条汽车和摩托车尾气检测线,从6月30日实行国Ⅲ标准,由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中心统一进行微机管理和远程监控,由环保部门派专人驻站把关发放排放合格标徽。

   没达国Ⅲ标准不许进二环

    2007年,长沙对尾气排放年检合格的机动车发放了“排气合格证”,要求车主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但这种方式直观性不强,不便于检查。为了配合国Ⅲ标准的实施,市环保局根据相关规定起草了新的环保标志分类管理标志相关规定。

    据介绍,该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满足新的国Ⅲ标准的机动车发放绿色标志,不受限行限制。2.不能满足国Ⅲ标准,但符合国Ⅱ标准的,发放黄色标志。该标志机动车限时限路段通行,不得进入城区二环以内地区。3.达不到上述要求的,限期治理,治理达标后方可上路行驶。4.环保标志应贴在明显位置,实行编号,一车一号,与尾气检测数据库中的档案对应,彻底杜绝造假。

   检测不达标的车辆不能上牌

    明年,长沙还将建立机动车污染管理数据库并与公安车辆数据库联网,对在用机动车污染状况实行有效监管。同时,实行车辆年检的“环保前置”,即:环保检测不达标的车辆不得进行安检和车辆的入户上牌。中心数据站存储排气污染检测机构、监管分站上传的检测数据;存储环保部门路检路查排气污染超标车辆数据;提供数据给公安部门车辆排气污染超标档案作为年审依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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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国Ⅲ标准能减多少污染

    国Ⅲ排放标准是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那么国Ⅲ与国Ⅱ有什么区别?据市环境监测站站长龙加洪介绍,主要区别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严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平均污染物排放量削减50%以上;二是改变了部分试验规程;三是增加了-7℃低温冷起动试验要求和双怠速试验内容;四是增加了OBD系统及其功能的要求;五是增加了在用车符合性检查及其判定规程。

    统计显示,从国Ⅰ、国Ⅱ、国Ⅲ,每加严一次标准,平均每台车尾气排放污染物将削减约50%。形象点说,一辆国Ⅲ车的排放,相当于1/3辆国Ⅱ车,1/6辆国Ⅰ车。实行更加严格的标准,既可以使长沙的天空更蓝,也可以为长沙增加汽车容量。市环保局局长黎建表示,测算显示,执行新标准后,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预计今年全年可以削减排放量分别为4.8万吨、0.53万吨、0.41万吨;2008年到2010年累计削减排放量分别为15.5万吨、1.82万吨、1.71万吨。

排放限值(g/km)

                    国II 国III 国IV

 一氧化碳(CO)    2.20 2.20 1.00

 总碳氢化合物(HC) — 0.20 0.10

 氮氧化物(NOX) — 0.15 0.08

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HC+NOX) 0.50 — —

(编辑 黄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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