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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SARS报道反思灾难新闻的社会责任

时间: 2003-06-26   来源:中国记者  作者:马瑞洁
  2003年4月20日,是中国直面SARS疫情的转折点,“抗非传媒大战”由此开始。

公开透明不等于放任自流

  面对突发灾难性事件,媒体应该客观、如实地把事实真相报道给群众。但要想“消除受众因不了解周围环境的变动所引发的心理恐慌,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仅靠及时公布准确
信息是不够的。

  美国传播学家认为,大众传媒作为“大事”加以报道的问题,同样也作为“大事”反应在公众意识当中;媒体越强调,公众越重视,媒体能在一定程度上放大或缩小某事的重要性(或严重性)。看看近期的媒体报道,我们不能不承认这种推论的合理性:有时候一份报纸从第一版到最后一版几乎都是SARS,还有的娱乐报道本来与SARS毫无关系,但也拿“非典”做文章,例如“非典型歌手”、“非典型爱情”等等,怎能不造成受众对SARS严重度的夸大性认知呢?

  传媒应从大局出发,保证及时报道灾情的同时,平衡多方面信息,使其他内容的稿件也能在较醒目的版面(时间)与受众见面,适当转移受众注意力。

  这个原则虽不难理解,但执行起来有相当难度。首先,各家媒体都力求以受众最感兴趣的新闻报道吸引读者的眼球;其次,记者为追求上稿率,倾向于选择采写最热门的新闻事件;最后,受众很难意识到这种信息失衡,反而会在媒体的“鼓动”下,更加关注此类报道,造成市场需求不断扩大。所以,除了单纯的市场引导,政府的宏观调控必不可少。

  宏观调控绝不是要压制正常报道,而是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适当控制媒体对突发性灾难事件的报道量。尤其当灾难性事件对社会稳定形成威胁的时候,更有必要在尊重公众知情权的基础上,引入适当的宏观调控机制,把握好总体的报道平衡。

客观报道不等于取消引导

  新闻报道应该保证真实客观,这是公认的新闻原则之一。但有些媒体却出现了对“客观报道”的误读:认为要客观报道,媒体就必须减少发言。代表媒体观点的新闻评论越来越少,大量缺乏分析和引导的信息一起涌现在受众面前,增加了信息接受的负担。

  媒体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要代为民声,要形成正确的舆论引导人,要成为社会监督机制的一部分……履行这些社会责任离不开媒体发言。新闻评论必须立场鲜明、态度明确,但这并不妨碍它是基于事实得出的客观结论,更不会因为配发了评论,新闻报道就不再用事实说话了。相反,正是由于评论的引导,才使得各种信息更加条理化,更容易被读者接受、理解。

  不过,随着SARS报道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主流媒体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开始利用多种手段帮助受众理智地分析局势、消减他们的恐惧、鼓舞他们的斗志。当然,这些工作必须建立在对事实客观分析的基础上。一些从经济角度分析SARS的文章,也能帮助受众从宏观上更理性、更深入地思考问题,缓解焦虑感。

灾难报道需要人文关怀

  人文关怀说到底是对人的尊重,体现在传媒业中主要是保证新闻的真实、客观;尊重受众知情权;尊重他人名誉和隐私;杜绝诽谤和恶意中伤;尊重民族风俗和社会公德;注意保护易受伤害的特殊人群等等。

  但不同的伦理原则有时会发生冲突,就灾难性报道而言,最常出现的伦理冲突是公众知情权和个人隐私权间的冲突。媒体必须根据报道需要权衡利弊,力求以满足新闻和伦理双方面要求的方式进行报道。

  这里最典型的例子是媒体究竟该如何对待我国境内最初感染上SARS病毒的那位患者;类似的问题还有:刊登或拍摄康复、疑似、确诊病患时,应该为其面部打上“马赛克”在报道中注意尽量不暴露他们的个人身份,等等。新闻记者不应该为了满足微小的知情需要,而去侵害他人的隐私。

  此外,新闻媒体的人文关怀还表现为以更多笔墨展现灾难中的人性光辉。这次SARS报道出现了不少充满人情味的作品。除讴歌一线医护人员的报道以外,还有大量反映医护人员家属支持亲人以及普通市民与非典斗争的报道。注重人文关怀就必须尊重受众的审美心理和接受习惯,杜绝感官刺激和恶意炒作。在这次SARS报道中,虽然没有血腥照片的出现,但仍然有媒体为了追求视觉效果,过多刊登人们抢购口罩、药品的巨幅照片(而且多为面部特写),无形中渲染了紧张气氛,甚至是为这种不理智的抢购风推波助澜。(频道责编  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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